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扩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6-04 | 37340 次浏览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哈尔滨市政府所属的市属计划内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考院 《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我校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领导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始进行髙职(专科)扩招招生。为做好 2021年扩招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扩招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扩招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扩招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成立宣传组、财务组、招生组、录取组、考务组、保卫组、后勤组,各司其职。凡扩招招生面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学校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报名条件

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符合黑龙江省招考院《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报考条件的考生,均 可报考我校高职(专科)扩招招生面试。

报考我省扩招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须通过黑龙江省招生面试院网报中心下的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面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据所报院校相关要求,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四、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专业优先的原则,总分由髙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考生总分相同,以文化基础、专业认知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不予录取。

2.关于考生录取后能否调整专业,将以省教育厅批示为准。

3.已录取的考生,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5.如我校生源不满,我校承认其它学校的测试或面试成绩,可录取到我校就读。

五、评价办法

我校2021年扩招釆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评价。

面谈内容:分为文化基础、专业认知、思想道德觉悟、职业道德四项内容。

测试内容:分为专业理论基础、技能基础测试。

评价标准:  1.每项面谈内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2.每项测试内容满分200分,总分400分。

六、专业测试和面谈办法

(一)、面谈时间

2021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o

(二)、面试要求

1.硬件与环境 

(1).考生需要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面试。主设备用于网络远程面试答题,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带有外接摄像头的台式电脑),设备配有音质清晰的麦克风,位于考生正前方。辅助设备用于拍摄考生考试环境,推荐使用带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位于考生侧后方。考生也可使用两部具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分别作为主、辅设备。主设备拍摄考生正面,需保证考生头部、肩部及双手出现在画面中间位置;辅助设备要能清晰覆盖考生及考试终端的周围环境,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直在视场范围内。

(2).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面试。面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它声音,如果出现由他人替考或助考情况,一律按作弊处理。

(3).面试期间视频背景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考生答题设备的视频、音频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音频质量清晰,声音流畅。

(4).面试期间应有通畅的网络环境保障,所有设备应连接电源或电量充足,以防出现中途断电、停机现象。面试过程中应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5).考生面试着装大方得体,符合学生要求。

2.软件与平台

面试平台将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请各位考生于11月12日前在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 下载并完成主、辅设备的腾讯会议客户端安装,熟悉平台基本功能与使用流程。

(三)、面试安排

1.面试准备

(1).考生应于11月12日前按面试要求完成硬件和环境、软件与平台的相关准备工作。

(2).考生请于11月12日中午11:30开始按照指定腾讯会议号及密码进入参加网络模拟测试。

(3).考生请于11月13日前准备好身份证,填好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面试流程

(1).11月13日7:50考生在等候室按序候考。

(2).考生按工作人员要求完成身份审核、考试承诺后方可进行面试。

(3).考生按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会议室,考官读题后考试开始答题,答题时间5分钟。

(4).答题结束后,考生须根据面试考官指令及时离开会议室,完成面试全过程。

(5).每个考生面谈结束,5个考官分别给出评分,再由成绩统计员计出最后的面谈成绩,并录入《面谈成绩表》内,面谈组长和统计员签字上交到教务处和招生办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不传播、泄露面试有关内容

在面试过程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戴耳机,不得录音、录像、截图,若考生违反规定,学院按照省教育厅扩招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面试秩序提示

(1) .考生严格按照面试组织流程进行面试,不得迟到、插队。

(2).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会议室。

(3).考生出现软件故障的,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按备选方案重新进行面试。

(4).出现其它面试异常情况,将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分析研判具体原因后进行统一处理。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451-82916666  0451-55697777 

0451-82927377  0451-82916869

招生网址:www.13451.cn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学院

(邮编:150317)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103路汽车到红旗大街站换 乘337路或郊7路汽车到城市学院下车。

八、收费标准

以省财政厅、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九、毕业证书

颁发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申诉渠道

考生对面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并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登记查分。联系电话:13895799534

十一、监督机制

扩招招生面试工作在学校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督导组的督导检查。

十二、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3.本章程由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0日